港闸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 1.负责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;组织贯彻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、政策;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 2.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,及时通报情况,反映他们的意见、建议;研究、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;落实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。 3.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工作,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。 4.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;调查、研究并反映他们的情况,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推进“光彩事业”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。 5.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;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。 6.负责指导各乡党委、街道党工委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党委(党组)的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培训工作;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,管理海外联谊会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有关社会团体;联系、指导区工商联工作。 7.负责民族宗教工作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、宗教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,巩固和扩大各民族、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,办理各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。 8.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;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;做好团结台胞、台属、海外侨胞和归侨、侨眷的工作。 9.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。 10.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